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01号代表 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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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1 01:46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01号代表
建议答复的函

李孝鸿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铸造产能全省统筹使用的建议》收悉,自动化压铸岛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要求,2021年9月30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了《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置换办法》)。在制定《置换办法》时,我们已考虑了铸造产能全省流动的问题,规定置换方案材料由新建项目所在地申报,无需退出产能所在地签字盖章。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地方干预了退出产能置换协议的签订,影响了产能全省自由流动。对一些个案,我们也进行了沟通协调,帮助协调解决。
我省铸造产能置换工作开展以来,共置换产能项目162项,置换产能290多万吨,支持了比亚迪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2023年4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废止了44号文,据此,我厅已行文上报省政府请示废止《置换办法》,省政府正在按程序办理。待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我省将不再开展铸造产能置换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导向、绿色发展、质量为先基本原则,围绕提高行业创新能力、推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快行业绿色发展、椎进行业智能化改造、支持优质企业发展、提升行业质量效益等重点工作,推动我省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我省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联系电话:0551-62871715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6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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