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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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8 06:48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模温机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股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8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思进智能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

  

  上述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4年8月6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bsijin@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方式:2024年8月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思进智能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信函请寄: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699号,联系人:周慧君 / 陆爽霁,电话:0574-8774978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nbsijin@163.com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5

  2、投票简称:SJZN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栏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授权范围应当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②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5、授权委托书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58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监事会审查,监事会审议确定徐家峰先生、汪耀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生效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徐家峰先生

  徐家峰,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及前身思进有限从事研发工作,曾负责数控压铸机的创新设计与研究,冷成形装备的模拟运动仿真系统和智能化制造领域的应用与研究,包括实现无人化车间管理的智能远程控制应用技术、伺服冷成形装备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现任本公司监事、技术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徐家峰先生通过宁波田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35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汪耀平先生

  汪耀平,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7年9月至2006年5月,在宁波旭阳机械厂工作,先后担任普工、车间主任、生产调度等职务;2006年6月至2009年3月,在宁波海太机械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工段长、车间主任等职务。2009年4月入职思进有限,现任本公司监事、售后服务二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汪耀平先生通过宁波田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35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57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董事会审议确定李忠明先生、谢武一先生、周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董事会审议确定李良琛先生、徐大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徐大卫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生效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仍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忠明先生

  李忠明,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创始人。1982年9月至1993年1月,任职于宁波市甬港标准件厂;1993年1月创立宝石机械厂并担任厂长,2000年6月开始担任思进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思进犇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创达投资执行董事、国俊贸易执行董事,现任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紧固件分会常务理事、第四届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副会长、宁波紧固件工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李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34%,通过宁波思进创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宁波国俊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7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谢武一先生

  谢武一,男,195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76年1月至1987年12月就职于宁波市鄞县瞻岐农机社;1988年1月至2007年6月从事个体经商。2007年7月入职思进有限,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思进犇牛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武一先生通过宁波田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4,575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周敏先生

  周敏,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2003年12月,在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工程技术及管理工作,2001年曾获广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04年3月至2006年2月,在广州市凯维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软件开发、贸易等工作,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2006年3月至2011年10月,先后在宁波市恒富船业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蓝天造船有限公司从事船舶修理、建造工作,担任副总经理职务。2012年6月入职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技术总监、思进犇牛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敏先生通过宁波田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3,22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良琛先生

  李良琛,男,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8年8月至2000年7月,在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从事法务工作。2000年8月至2010年3月,历任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分公司资信室主任。2010年4月至2021年3月,历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6月至2021年10月,在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21年10月至今,任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良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徐大卫先生

  徐大卫,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德国马格德堡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至2022年4月,历任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豪仕达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2022年5月至今,任宁波市江北金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大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60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金利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金利标,男,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苏州海锦泰机械有限公司,2016年3月进入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市场营销部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金利标先生通过宁波田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474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6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徐大卫,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签署):

  徐大卫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4- 063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良琛,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签署):

  李良琛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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