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68856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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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2 22:20

孚能科技(68856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6:40:29 中财网    

原标题:孚能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环保设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孚能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及完成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相应的工作计划。   东吴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 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   东吴证券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 访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公司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 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 照有关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东吴证券督导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工作内容   督导及完成情况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核查了公司的 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章程》、三会议 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有 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 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 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核查了公司内 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 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 效执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督导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文件,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 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的信息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其他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详见“二、保荐机 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3年度公司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2023年 6月,因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存在超出事先审议额度和超出董事会授权期 限的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和时任财务 负责人予以口头警示。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及其相 关部门人员提升公司内部管控和规范运作意识,避 免前述问题再次发生。 2023年 11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 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 的监管工作函》。保荐机构已将前述函件提及事项 列入督导事项表,定期提示公司。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 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的报道,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 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不符的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及完成情况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 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 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 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 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 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3年一季度,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 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于 2023年4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独 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业务系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 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该等事 项。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 检查工作质量。   东吴证券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之日起 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 等事项。  
17、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东吴证券已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2023年一季度,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 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集资金造 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对相关事项进 行追认,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除此之外,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与使用符合要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受以前年度人员居家 办公影响进度放缓,公司已披露募投延期公告,并 按延期后的计划进行募投项目建设和结项。 2023年 8月 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工作内容   督导及完成情况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 锂电池项目 ”,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 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 30GWh动力电池 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公告编号:2023-052)。 变更后项目具备可行性;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2023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孚能科技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督导,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监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以及其他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一季度,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追认,追认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公司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6,774.73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089.00万元,公司仍处于亏损的经营状态。

针对公司 2023年经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了管理团队提升,更换或新聘了总经理和营销、财务、研发、海外负责人,并制定了以降本增利为核心的一系列举措,包括 SPS技术产品落地推动技术降本、提升运营能力实现管理降本、拓展海外和新兴业务市场。

虽然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改善经营业绩,但如果新产品实际落地时间不及预期、原材料价格市场波动、车企价格战进一步加剧,公司不能与客户良好协商或成本压力不能及时向上游传导、或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停止与公司合作,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依然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链保障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和铝塑膜等。原材料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

虽然目前原材料市场价格较为稳定,且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已建立持久的合作关系,但考虑到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业务仍处于扩张阶段,整体规模目前相对较小,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如果公司未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或出现供应短缺等供应链保障问题,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与奔驰客户合作项目的风险
奔驰客户是公司 2023年度的主要客户之一。2018年末,公司与奔驰客户签署了合作协议,确定了长期合作关系,成为其动力电池供应商,上述项目对于公司近几年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市场地位、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影响,虽目前双方合作顺利,但不排除在后续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出现技术指标无法满足要求、产品质量瑕疵、生产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生产成本高于售价等情况的可能,进而导致双方的合作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或合作终止。如果公司在未来无法完成后续产品的研发及批量供货,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与奔驰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可能导致公司奔驰客户项目的前期投入出现损失、建设的生产线出现产能利用率偏低乃至闲置的情况。

近年来,奔驰客户已开始在电动化方向下展开战略布局和投入。未来奔驰客户若无法有效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由于其自身或客观原因减少或推迟采购,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的销售收入减少、部分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偏低。在该等情况下,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及客户召回汽车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游客户通常对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

产品质量控制涉及环节多,管理难度大,并且容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的影响,不排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用不当及其他人为原因等导致公司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影响经营业绩。如果由于动力电池系统各类问题而导致汽车召回,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召回费用。若公司前期计提的质保金不能够足够覆盖召回费用时,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同时,召回事件可能会对公司销售和品牌以及与其他客户的合作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4、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生产计划波动风险
动力电池系统在实现量产前,往往需要与整车厂进行较长时间的深度同步开发,与整车厂存在深度绑定关系。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销售情况与合作的整车企业的生产计划直接相关。而下游整车企业的整体生产计划乃至具体车型的生产计划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风格转换、消费者偏好、配套供应商供应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当公司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的生产计划受特定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时,将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5、新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近年新成立了储能事业部。2023年度相关业务规模同期比较有所下滑。

公司虽在动力电池行业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但在储能市场系新进者。公司的储能业务发展历程较短,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拓展对公司相应的技术、运营、市场开发等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业务开拓能否成功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化以及竞争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新业务的开拓可能不及预期或者遇到其他不利因素,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产品技术迭代的风险
近年来,动力电池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工作温度范围、充电效率、安全性等性能持续改进。但是,目前动力电池的性能水平仍然未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需求,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研究,包括固态电池、富锂锰基、钠离子电池等。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仍为三元软包锂离子电池,如果未来动力电池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得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产品类型发生迭代,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相关产品,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新技术研发风险
全固态电池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当前,动力电池企业均在加速发展固态电池产业化技术,虽然公司在该领域起步较早,也产生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公司若不能领先完成全固态电池的量产或全固态电池研发进度不及预期,则公司存在核心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8、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核心技术人员对于动力电池企业保持自身的技术领先优势并进而提升自身的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公司无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但未来不排除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如果未来发生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且人才流失的空缺无法及时弥补,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研发带来不利影响。

9、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掌握了从原材料、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电池包系统、生产工艺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其中,电芯材料技术主要通过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向供应商输出。公司已与相关供应商签署了保密协议,并通过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原材料物料编码管理等方式,防止核心技术泄密。若供应商、公司员工等出现违约,或者公司核心技术保密方式失效,则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10、管理及降本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因此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若公司的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等能力无法与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相匹配,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之健全和完善,若公司不能及时拉通产供销协作,则可能产生管理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

伴随电动汽车产能充分释放,当前动力电池行业价格竞争激烈。整车价格的下降也倒逼动力电池企业提升设计、制造和成本控制能力,要求公司具备精细管理和极致成本管控能力,公司在完成经营层改组之后,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动技术降本、采购降本、制费降本、费用降本,但若公司不能实现降本预期,则会对公司市场拓展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 财务风险
1、流动资金压力较大风险
2023年期末,公司流动比率为 1.28,速动比率为 1.00,均较 2022年末有所上升。公司 2024年继续推进前期已有投入的产能建设,同时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较大的流动资金支持,因此仍面临流动资金压力较大的风险。虽然公司已采取对主要客户价格进行联动机制、收取客户预付款、与供应商协商付款周期等多种措施缓解压力,但如果以上措施执行效果不理想、未按计划实施或实施后中断,或者应收账款回收时间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性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及无法收回的风险
2023年期末,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合计净额 392,688.1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3.89%。未来不排除因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后,经营性应收款项过快增长,回款情况不佳甚至无法收回、以及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无法兑付的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2023年期末,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期初增长 22,124.83万元。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公司对主要客户不能及时传导,出现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将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此外,随着动力电池技术的持续发展,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研究,如未来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逐渐成熟并获得应用,将导致公司未来面临技术迭代导致的存货跌价风险。如公司未来生产过程中不良品增加,或者动力电池技术迭代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提高。

4、汇率风险
2023年度,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过半,同时和海外客户以外币结算。如果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其他技术路线发展,导致三元电池市场份额下降风险
自 2018年到 2020年间国内由于补贴政策的倾向性,三元电池市场占比一直高于磷酸铁锂电池,而 2020年得益于技术迭代以及成本优势,且补贴退坡,车企及电池企业给予不同定位车型配备不同动力电池,加之储能、两轮车等非动力电池需求逐步提升,磷酸铁锂电池产销量大大提升。2021年 7月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超过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凭借成本优势叠加能量密度改善的情况下,或将进一步向三元应用领域渗透。在当前,具有低成本优势的磷酸铁锂电池已成为行业主流产品,三元电池市占率持续下滑,若未来该趋势加剧,则可能对公司营收和利润造成影响。在封装的技术路线上,由于国内多年的方形以及圆柱技术的发展积累,导致软包市场份额逐年下降,国外市场过去一直以软包技术路线为主,受国内市场影响,选择方形或者圆柱路线的车企愈来愈多。因此,可能进而挤压软包的市场份额,使竞争更为激烈。公司目前的技术路线主要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正在积极开发磷酸铁锂、方形、钠离子等其他技术路线,在新产品上市以前,公司技术路线和产品线较为单一。如果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市场份额逐渐下降,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开发推出与客户需求相适应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动力电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竞争趋于激烈。此外,随着外资动力电池企业及整车企业加速进入中国市场,国内动力电池行业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新车型推出力度不断加大,动力电池的下游需求持续增加。但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逐年退坡、补贴标准逐渐提高,使得动力电池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企业需要通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综合性能等多方面保证自身的竞争优势。如公司不能积极开展创新研发,丰富产品线、提高产品质量,将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变化,在市场竞争中将面临众多竞争对手的威胁。

3、海外燃油车品牌继续放缓全面电动化进程的风险
基于海外充电基础设施不足和“电比油贵”的现实,欧洲众多国家和车企已经宣布放缓全面电动化的进程,恢复对燃油车的更新开发和销售。若未来欧美日韩进一步推迟全面电动化的时间,行业将面临海外市场增速放缓的风险。

(五)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1、贸易政策壁垒带来的风险
受地缘政治和贸易保护主义影响,未来不排除遭遇特定国家出口禁令或加征关税的可能性,如发生此类事件,将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境外地缘政治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在土耳其拥有合资制造实体,未来土耳其或欧元的汇率波动,将对公司投资收益等造成直接影响。红海封锁、中东战乱等事件可能导致公司仓储、货运、保险成本的上升,对公司整体盈利和交付能力构成风险。

五、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六、主要财务数据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元)   16,436,419,118.50   11,588,096,737.96   4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元)   -1,867,747,324.24   -926,988,810.79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1,740,889,972.98   -1,001,943,032.06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   664,030,601.12   -1,747,092,191.30   不适用  
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末   2022年末   增减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元)   10,384,616,385.45   12,016,564,604.85   -13.58%  
总资产(元)   30,144,679,215.99   32,127,174,742.43   -6.17%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   2022年度   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53   -0.8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53   -0.86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3   -0.93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81   -10.05   减少6.7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66   -10.87   减少4.7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4.56   5.16   减少0.60个百分点  
上述财务数据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一)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2年度增长了 41.84%,主要是由于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向好大背景下,公司订单饱满且镇江工厂一期、二期在本年度产能爬坡完成,产能释放。在前期批量供货的基础上,公司对奔驰客户的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加之 SIRO SILK ROAD TEM?Z ENERJ?DEPOLAMA
TEKNOLOJ?LER? SANAY? VE T?CARET A.?.(以下简称“SIRO”)等其他客户采购额亦显著提升,共同支持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由此导致营业收入显著增加。

(二)业绩亏损原因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处于大额亏损状态,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低,并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产品销售价格随原材料现货价格下调、本年度行业产能供大于求带来产品价格不断下探、车企竞争加剧压力传导至动力电池行业等多重因素挤压公司产品毛利。由于公司期初有高额库存,受成本及售价影响,2023年度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了大额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期初增长 2.21亿元。

2、加大研发投入。为保持公司产品技术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本年研发投入较上年增加 1.51亿元。其中,材料费用、检验费用、研发设备折旧费用、研发人员工资等费用均有不同程度增加。

3、承担投资损失。合资公司 SIRO由于当地供应链薄弱,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较高,并且产能爬坡阶段期间费用率较高,导致公司亏损 2.70亿元。

4、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受股票二级市场波动影响,被投企业亿咖通科技(ECX.O)、振华新材分别导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亏损 1.12亿元和 0.66亿元。京能基金净值下降带来公允价值变动亏损 0.78亿元。以上合计减少税前利润 2.56亿元。

5、其他因素。为谨慎考虑,公司一直按较为严格的标准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计入销售费用;公司本年度开展了融资租赁等业务带来利息和手续费的增加,因此导致了利息费用上升。

上述原因综合导致了 2023年度公司仍然处于大额亏损的经营状态。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转正。2023年,公司加强存货管理,期末存货余额下降较多,经营现金流净额由上年净流出 17.47亿元转为当期净流入 6.64亿元。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动力电池行业二十年,是全球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先行者。公司已经在技术路线、自主创新、产品性能、客户资源、先进生产制造等方面积聚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具体表现为:
(一)长期研发积累优势
公司团队深耕动力电池行业二十年余年,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持续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承担多项国家、省、市重要科技项目。公司工程院是“江西省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企业技术中心”、“江西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西省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电池工程研究中心”。同时,公司已建立起全球化的研发创新平台,境外研发基地位于美国硅谷和德国斯图加特。

(二)领先产品性能优势
公司产品具有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循环寿命长、低温性能优异等优势。

公司已实现了高镍三元软包的大批量生产,为全球第一批拥有此工艺技术的电池企业。公司全自主研发的从电芯到系统、从制造到回收的创新软包解决方案 “SPS”解决了诸多行业痛点以及拥有领先同业的性能优势。

公司钠离子电池产品具有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低温性能优异、循环寿命长等优势。公司第一代钠离子电池已经拿到整车厂项目定点,正在进行产业化开发,开发进度行业领先。

(三)前沿技术储备优势
公司是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是中国第一批实现量产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企业。公司作为业内最早确立以三元化学体系及软包动力电池结构为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方向的企业之一,在市场方向把握和技术路线判断方面体现出较强的前瞻性。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目前针对未来电池发展的方向实施多项前沿技术开发,公司在半固态/固态锂离子电池技术、钠离子电池技术、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电芯技术、新化学及电化学体系储能技术等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为满足未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做好准备。同时,公司始终保持对锂离子动力电池前沿研究领域的密切跟踪,能够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和技术革新方向。

在“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研发思路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将技术储备产业化,并储备了多项下一代动力电池核心技术。

(四)国际化市场优势
2023年,公司为奔驰客户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和供货,覆盖多个车型,并新增了海外重点客户 SIRO,获得了印度第二大汽车工业集团 Mahindra Group的项目定点,与国际头部 eVTOL制造商形成合作并已交付产品。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统计,公司 2023年度动力电池出口销量位居全国第三。

(五)柔性生产平台
动力电池行业发展迅猛,不断的技术迭代容易导致重金投入的产能落后低效,因此公司此前对于大规模建设产能保持谨慎。2022年公司完成了全新架构的 SPS电池系统基础研发,可兼容各种电芯材料和各类电池形态,具备低成本通用生产能力,可适应未来技术迭代。因此公司决定启动 SPS产能建设,建成后将有效降低产品成本,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情况
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汽车动力电池行业也日益竞争激烈,技术领先是保障公司行业地位领先必要因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在高能量密度、超长寿命、高倍率快充能力、高安全性能、低成本、新材料体系等方向持续投入研究开发,产品性能持续提升,重点产品已顺利进入产业化、量产阶段;在新型正极材料,新型负极材料,固态电解质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及试验;SPS 大软包动力电池系统产业化有序推进中,关键技术参数(成组效率、体积比能量密度等)取得较大提升,成本显著降低,为公司产品保持技术领先提供强有力保障。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创新,公司 2023年度研发投入总额 74,926.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1%。

(二)研发进展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拥有 20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高能量密度电池、固态电池开发、新一代通用 BMS系统开发、储能电池开发、钠离子电池开发等在研项目。

公司秉持“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开发思路,通过自主研发及外部合作,采用国际化技术开发机制,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保持技术持续领先。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 293项,其中发明专利 85项。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孚能科技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提供动力电池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所从事业务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 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2,450.73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 7月 10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378085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22,450.7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239,888.0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1,215.70  
项目   金额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792.8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8,987.09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32,541.24  
注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的保证金金额。

注 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 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余 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分行   503010100100268000   164,061.48   90.40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331162   164,061.48   1.24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分行营业部   403710100100355180   -   10,912.94   活期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466374775181   -   1,032.61   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10320201040231695   -   18,979.41   活期  
招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612900575710704   -   1,469.21   理财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  
交通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381006710011000095180   -   55.44   理财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  
合 计   328,122.96   32,541.24          
注 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 328,122.96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322,450.7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注 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3年 1月 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7 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3年4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5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产品已全部赎回。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元。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3年 1月 28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3年 1月 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3年7月 21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已完成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 2023年7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792.8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和扣除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尚未兑付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IPO募投项目均已完成结项,因公司 IPO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的质保金尾款支付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公司决定将截至2023年 7月 27日的 IPO募集资金余额 47,792.83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该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47,792.83万元已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 6月 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者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11,215.70万元。已开具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 224.36万元。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 3,31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6,480,253.0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年 11月 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 000757号)。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25,648.0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9,660.58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8,687.2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985.16  
自有资金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94.64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58,379.97  
注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的保证金金额。

注 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 额   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余额   存储方 式  
交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366899991011000157074   40,000.00   40,677.72   活期  
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503010100100351682   245,997.11   71.68   活期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 额   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余额   存储方 式  
中国银行赣州市蓉江新区支行   203754972060   42,000.00   123.95   活期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410956   -   -   活期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391190100100187401   -   67,526.40   活期  
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503020100188881566   -   49,980.22   活期  
中国银行赣州市蓉江新区支行   194757620924   -   -   活期  
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225006400641000004   -   -   已销户  
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   1307023019200344058   -   -   已销户  
中国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176769110711   -   -   已销户  
交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342006010013000574267   -   -   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   12636201040017721   -   -   已销户  
兴业银行芜湖青山街支行   498020100100169529   -   -   已销户  
合 计   327,997.11   158,379.97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7,997.11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1,921.23万元。以上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991号);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9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3年 8月 2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3年 8月 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9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元。

4、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 8月 24日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65,262.9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 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 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 11月 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18,687.27万元。

除追认 2023年一季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以外,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11071号)。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Farasis Energy (Asia Pacific)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孚能”)直接持有公司 19.94%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动、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YU WANG(王瑀)及 Keith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3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动、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 数   年末持股 数   年度内股份增 减变动量   增减变动 原因  
1   王志刚   董事、总经理   400,000   400,000   -   -  
2   张峰   董事会秘书兼副 总经理   200,000   200,000   -   -  
3   王慧   财务负责人兼副 总经理(离任)   200,000   200,000   -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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