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污染政府买单,模温机这是对法治的污染!更得治
央视客户端原创来源:央视网 2016年11月19日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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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36家企业排污,地方政府代缴排污费上千万元,这样的事情近日被曝光,一时引发舆论聚焦。
新闻事件
11月17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江西反馈了督察意见。督察指出,江西“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
2014年以来,江西省未按要求对大气污染防治未通过年度考核地区进行约谈或问责。萍乡市2015年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30%,未按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8家国控大气污染排放企业有6家长期超标,部分燃煤小锅炉淘汰弄虚作假。
治污设施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早期建成的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能正常运行,成为“晒太阳”工程,部分污水处理厂“无效运行”。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大量危险废物长期存放,甚至非法处置。
2015年江西省水利厅在鄱阳湖内批准3个采砂区,其中有6.82平方公里采砂区位于鄱阳湖银鱼产卵场省级自然保护区内。乐平市政府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1147万元。
南昌市违反国家和江西省有关环境保护规定,支持江西晨鸣纸业擅自扩建二期项目,并要求市环保局为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向企业征收排污费,本是对排污者的一种惩戒,意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排污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可是,乐平市政府非但不督促企业依法缴纳排污费,反而多次违法用财政资金为企业代缴排污费,这种乱作为其实就是在姑息污染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讲,政府这么做本身也是一种污染,是对政府依法行政的一种污染。这种污染有时候比污染环境本身影响更恶劣,因为它乱了法治的基本规则。
如何治理政府在环保治理方面的乱作为行为?如何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呢?
央视评论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像爱护眼睛一样呵护生态,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使命。然而,像江西乐平,企业搞污染、财政帮买单,令人大跌眼镜。
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群众受害的困境该破了
这并非孤例。政府为企业制造的污染买单已多次出现,如湖南湘和化工厂的镉污染、福建上杭紫金山铜矿的水污染等,都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灾害。
△造成严重镉污染的长沙湘和化工厂
相较而言,有的是因污染引发了公共事件,政府动用公共资源来“摆平”;有的是政府当起了企业污染的“庇护人”,挪动财政资金替企业“缴费”。不管哪种情况,都不该一而再地出现,甚至熟视无睹、任其发展。
怎么治?需要清晰的答案。
毫无疑问,群众是最大的受害者。简单算算,为36家企业代缴的排污费过千万元,如果把这笔财政资金用于环境治理、民生建设,将会产生不小的、看得见的效果。相反,一大笔财政资金成为部分企业污染的代偿,在某种程度上既纵容了企业排污,又将污染代价转嫁到普通老百姓身上。如此,一种“越污染,越袒护,越放肆,越污染”的恶性循环,造成的损失何止千万?“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境,该破了。
政府要有作为、会作为
首先要破的就是政府的不作为与乱作为。污染企业如何达标?用财政钱缴排污费怎么实现的?地方环境监管和督察为何失效?种种疑问都需要进一步查证、解释,乃至问责相关人员。事实上,政府该管的没管,无论是基于保GDP的考量,还是其他目的,都再次警醒:在环保问题上,重拳治污、铁腕执法是不能妥协的战役。从这个意义上说,改善生态坏境、守护碧水蓝天,需要政府主动出击,有作为并会作为。
环保问责倒逼落实
环保问责亦是倒逼落实的重要途径。制度设计层面上的环保问责之严前所未有:从“两高”的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到新环保法,从《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环保领域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一项基本原则,在领导层面、执行层面、监管层面都要做到更严、更细、更实。那种“要求时狂风暴雨,问责时和风细雨”的情况,当休矣。
换言之,营造一个新的绿水青山环境,政府责无旁贷;而具体到整治已被污染的环境上,不仅要“谁污染,谁买单;谁污染,谁治理”,而且要“谁污染,问谁责;谁监管,问谁责”。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绿色GDP不要黑色GDP甚至带血的GDP,已是社会的普遍共识。如今,站在“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成为各级地方政府落到行动中的遵循。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共同期盼,也只有走出一条符合实情的绿色之路,才能不辜负对人民的承诺。
文丨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李洪兴